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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清色绘莲华香炉

仁清色绘莲华香炉
仁清色绘莲华香炉

重要文化财产
高26.4厘米 口径24.2厘米 底径20.2厘米
法金刚院此作曾作为传仁清作品被指定为国宝,现为重要文化财产。之所以认定为传仁清作,应是因作品未见仁清印章。此后虽曾有推测认为其不属仁清作品而属于早期京都烧,但经手众多仁清真迹后重新审视,从土质、上釉颜料、制作手法的豪放感等多方面考量,仍认为此作应出自御室烧仁清窑。这件香炉曾有过一段插曲:明治五年(1872年)由法金剛院住持在夜市发现,后经帝室博物馆馆长町田久成指定为国宝。
器身粗犷地刻画八瓣莲花,底座间隔排列着内含轮宝的八瓣莲花,盖顶则覆以边缘蜿蜒的莲叶形盖。盖中央以莲果为饰的杵形把柄作纽,盖面五方透雕梵字作为排烟孔。
壶身复瓣莲花以赤色绘制并以金线勾勒,其作风与《色绘芥子图茶壶》一脉相承。虽工艺并非精妙绝伦,但浑圆饱满的器形与莲瓣纹样相得益彰。
胎土选用柔软白土,壶身内壁施白浊釉,底座背面露胎,壶盖内侧则施白浊釉。莲叶形壶盖全面覆以绿色上彩,乍看呈现交趾烧风格。
因仁清窑址曾出土构造相似的莲叶碎片,故可断定此器出自仁清窑。作为御室烧彩绘陶器,应属早期作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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